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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拥军优属基金会志愿者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促进和规范双拥志愿服务工作,倡导自愿、无偿的慈善志愿者精神,更好将志愿服务与慈善公益、社会救助及资金募集等工作相结合,推进我会慈善公益志愿服务工作的全面发展,结合总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河南省拥军优属基金会设立志愿者总队,面向单位会员及全社会招募志愿者团队,以“河南省拥军优属会×××志愿者分队”统一命名。志愿者团队可根据自身情况,承担省拥军优属基金会救助项目或其他社会服务项目的落实工作,组织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传播慈善理念,弘扬志愿精神,开展社会服务。 二、团队类型 (一)由省拥军优属基金会会员组建的志愿者团队。 (二)由有关社区或单位组建的志愿者团队。 (三)由个体志愿者自发组建的志愿者团队。 三、管理方式 (一)省拥军优属基金会负责各志愿者团队的招募登记、管理培训、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各志愿者团队具体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 (三)各志愿者团队需派出指定负责人与省拥军优属基金会对接,形成固定工作机制。 (四)个人志愿者须参加一支团队,方能成为省拥军优属基金会志愿者,有组织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四、申报和审批程序 (一)提交《河南省拥军优属会志愿者团队申请表》。 (二)河南省拥军优属会秘书长办公会审查批准。 (三)发放河南省拥军优属基金会志愿团队证、志愿者徽章等标识。 五、活动开展 (一)开展志愿活动前,志愿者团队需按照要求向省拥军优属基金会报备相关材料,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开展志愿活动期间,志愿者团队要与省拥军优属基金会保持积极联动,如活动中包含公众劝募工作,应在省拥军优属基金会指导下依法规范进行。 (三)在开展志愿活动过程中,志愿者须统一佩戴省拥军优属基金会志愿者徽章、志愿者帽等标识品。 (四)志愿活动结束后,志愿者团队需向省拥军优属基金会提交汇报材料以便记录备案,作为优秀志愿者团队及个人的考评依据。 六、业务培训 (一)总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志愿者培训。 (二)志愿者团队须派出骨干人员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包括团队建设、优抚对象创业就业辅导、募捐救助、慈善公益宣传等内容。 七、志愿者团队经费来源 (一)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资助。 (二)相关项目工作经费。 (三)为具体项目向社会公众联合劝募。 八、回馈服务 (一)河南省拥军优属基金会为志愿服务团队建立团队工作档案,对优秀志愿者团队及个人进行年度表彰,并推荐其参加省级或国家级相关奖项的评比。 (二)河南省拥军优属基金会为志愿者团队所开展的优秀公益类项目提供公益创投资金,也可进行联合劝募或提供社会资源对接等支持。 (三)河南省拥军优属基金会倡导为开展志愿活动期间的志愿者购买人身保险。 (四)在志愿者有需求时,省拥军优属基金会将为其提供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五)联络企业或热心商家,为优秀志愿者提供一定的免费或折扣服务。 (六)当志愿者出现困难时,可以优先享受相应的志愿服务。
本办法自常务理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属于本会常务理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