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按照民政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的相关要求,各级关爱基金的财务管理遵循合法、公正、透明的原则,各基金的募款信息、申请救助记录、审核、拨付记录等通过省拥军优属基金会各级““五兵”关爱基金”平台在线、实时、全流程进行公示。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保管本级关爱基金管理使用原始凭证,接受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和职能监督部门监督。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对省拥军优属基金会派出的专项审计公司负有配合提供相关资...
河南省全面启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并将于年底前基本完成。
退役军人事务部近日印发《“十四五”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化规划》(以下称《规划》),对“十四五”时期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安排。 《规划》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以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牵...
(2014年3月31日民政部令第52号公布,2023年3月31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9号修订) 第一条 为了缅怀纪念烈士,传承和弘扬烈士精神,做好烈士公祭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烈士公祭是国家缅怀纪念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促进世界和平和人类进步而毕生奋斗、英勇牺牲的烈士的活动。 第三条 在清明节、国庆节或者烈士纪念日等重大庆...
一、项目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我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条例》、《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河南省军地相关部门批准,河南省拥军优属基金会依法设立"五兵关爱"帮扶基金,主要在预征新...
从今天(3月1日)起两部法规正式施行将影响广大军人军属、退役军人2023年2月司法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新修订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总体要求、运行机制、事项程序以及保障监督等作出规范和完善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27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作出部署根据同步发布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退役军人、烈士子女等人员享加分、优先录取等优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等最高加20分规定第46条明确烈士子女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享受加分优待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自...